两姐妹从小长在农村,没怎么出来过,没上过什么学,见识也不多,只觉得一下子看到繁花似锦的大城市,还有那么多好看的礼物,一下子有些飘飘然。
而且她们的工作刚开始也确实如果孙二民所说,只需要在ktv包厢里帮客户点点歌、开开酒,就能得到不少的报酬。
那时她们还很兴奋,觉得在城里挣钱真轻松,不用出什么力就能拿到这么高的工资,可是后来事情的走向就越来越不对劲。
有些客人不再满足只让她们陪酒点歌,开始对她们动手动脚,甚至直接在包厢里撕扯她们的衣服。
两姐妹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便哭着找到了孙二民,可孙二民不仅不以为然,反正还劝她们想开点,不过就是被人占点便宜,就能得到一大笔小费,何乐而不为呢。
两姐妹听到这种理论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就算她们再不懂,但也知道出卖身体是一件为人所不齿的事情,所以当即便说要辞职回家,这个钱她们不挣了。
可是孙二民此时却变了脸色,说他们已经签了合同,不干也得干,不然就要赔偿他的损失和违约金什么的。
两姐妹一下子慌了神,可即便如此还是执意要回家,孙二民好说歹说,郑小艳和郑小丽两姐妹依然不为所动,说不放她们离开就报警。
这时孙二民就突然变了脸色,从门外叫来几个保镖,抢走了她们的手机,把她们拖到一个小黑屋里打了顿,甚至还找人无情地侵犯了她们的身体......
自那以后两姐妹就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有手机,无法和家里人取得联系,不工作或者试图逃跑,都会换来一阵毒打,她们也向客人求助过,可是孙二民只让她们接待熟客,而那些人和孙二民的关系匪浅,她们前脚向他们求助,后脚就被告诉给了孙二民,结果又是可想而知。
就这样她们过了很长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