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这种马车是方便那些养不起车的普通人家,只要付上一两钱银子,就能在街头随便拦上一辆,将你载到城中任何地方。
“公子,你打听的事有消息了。”前面的车夫突然头也不回地轻声道。云襄一怔,正要询问,却见车夫回头一笑,却是昨日才见过的风眼。
“原来是你!”云襄恍然一笑,“你怎么成了车夫?”
“我本来就是车夫。”风眼熟练地甩了一个响鞭,“替人打探消息只是副业。这城里的车夫十之八九都是我的兄弟,这街头发生的任何事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原来如此!”云襄恍然大悟,这城里每日在街头载客的马车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就像是几百双不为人注意的眼睛,有这几百双眼睛相助,难怪风眼能成为一个成功的风媒。云襄突然有些佩服金彪的眼光,竟给自己找到如此有用的人。他忙问:“你一直在等我?”
“是啊!”风眼答道,“公子不让我直接去找你,所以我只好一直等在门口。公子是个出手大方的好主顾,我自然要尽心尽力为公子跑腿。不过公子要知道的消息实在有些繁杂,所以目前我只查到公子最紧要的那一条。”
“你找到我要找的人了?”云襄问。
“当然,”风眼得意地点点头,“黑白双蛇,这绝对是目前城里最好的刺客。公子要不要我帮你联系他们?”
黑白双蛇?云襄一怔,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巧,自己竟在离家千里之外遇到了当年的仇人。他沉吟片刻,淡淡道:“不忙,需要的时候我会找你。”说着将一张银票递了过去。风眼接过一看,脸上的皱纹顿时舒展开来。仔细收起银票,他兴奋地一甩了个响鞭:“跟公子打交道真是愉快,风眼愿为公子赴汤蹈火!”
马车最后在牡丹坊门口停了下来,云襄下车后仔细看了看门外的装潢,发觉这里虽然不如桃花山庄高雅,却也是一处普通人不敢踏足的奢华所在。门外金碧辉煌,门里隐隐飘出丝竹管弦的袅袅余音,大门两旁迎客的两名红衣少女身材高挑,举止端庄,脸上始终带着不卑不亢的微笑,绝没有半点献媚讨好。
“公子可有预定?”一个迎宾少女迎上云襄,明是招呼,实是阻拦。一个人如果连私家马车都没有,肯定就没能力在这里消费。善良的迎宾小姐其实是不想让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穷书生,被牡丹坊昂贵的消费价格吓坏了。
“我没有预定,不过却有朋友在等我。”云襄说着将一锭五两重的银子塞到迎宾小姐手中,看到她一脸的惊喜和意外,云襄也十分开心。看来钱真是个好东西,可以给很多人带来惊喜和快乐。不过云襄也清醒地知道,现在花的每一铜板都不属于自己,都是有代价的,如果不能加倍赚回来,恐怕自己以后都不会再有机会花钱了。
“啊!云公子!”刚踏入牡丹坊,就见叶二公子正从楼上下来,远远便在招呼,“怎么才来,咱们就等你了。”比起“公子襄”,他更喜欢称呼对方“云公子”。
随着叶二公子进入楼上的一间金碧辉煌的包房,就见房中除了唐笑与寇元杰,还有几个衣衫锦绣的年轻人,满满当当围坐一桌。四周除了侍立着几名端菜斟酒的少女,还有几名歌舞在一旁吹拉弹唱,好不热闹。
“来来来!我来给大家介绍!”见云襄进来,唐笑忙起身相迎,向众人介绍道,“这就是昨日在桃花山庄,以六万零五百两银子买下碧姬公主的公子襄。”
众人纷纷见礼,眼中均露出尊敬之色。这世界就是这样,有钱人处处都会受到尊重。云襄一一与众人拜见,从唐笑口中,才知在座的几名年轻人,俱是城中家世显赫的富家公子。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昨日公子襄以六万多两银子击败叶二公子的壮举,立刻在上流社会中传遍,所以今日这些富家公子,便是要借机一睹公子襄风采。
乱得多时众人才陆续坐定,纷纷举杯向云襄敬酒。唐笑对身旁的云襄笑道:“你今日没有来看元杰公子与咱们飙马,实在是遗憾。在下虽然侥幸赢了,却是赢得十分惊险。”
“哦?不知有何惊险?”云襄有些意外,心知这次仓促前来巴蜀,并没有准备什么好马,按说不该对家有名驹的唐笑构成什么威胁。
“元杰公子坐骑虽然普通,但争胜之心却令人叹服。”唐笑连连摇头,“他竟然以匕首代替马鞭,将普通劣马也驱使得堪比名驹,甚至不惜令坐骑惨死赛场。若非赛程够长,在下的名驹竟要输给他的劣马。”
云襄惊讶地望向寇元杰,只见他意味深长地扫了自己一眼,不以为意地淡然道:“若不能为我带来胜利,就算真是千里马,也死不足惜!”
云襄听出了他言语中的警告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