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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警笛鸣叫

苏宇凡的爸爸一听到此事,就气得火冒三丈,他一边大骂着这个歹徒欺负了他的老婆,一边像发了疯似地向学校跑去。

苏宇凡的爸爸来到学校大门时,正好迎着曾老师,他问:

“你们哪个老师让我家的孩子这么晚到校补课的?”

曾老师惊慌地问: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苏宇凡的爸爸气愤地说:

“难道是你干的好事,我家快出人命了,你必须给我负起这个责任!”

曾老师更是惊讶地问:

“孩子的爸爸你别激动,慢慢的说,我当然会负责任的。”

苏宇凡的爸爸转念一想,哎呀,这种事何必激动呢,我们这地方啊,发生了这种事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如果张扬了出去,就好像是一堆大粪,你越摆弄,它就会越臭,算了吧,别说了——他憋了一肚子的气,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他一跺脚,往曾老师的面前狠狠地湍了一口唾液,“呸——”

他转身回了家。

躲在旁边的校长一听可火了,好啊,惹火烧身了吧,今晚上的事够你受的,我本想利用这个机会对这个女孩子下手的,这就是你的造化啊!这个负责人暗暗的高兴:天合人意啊,你说,老天爷怎么这么会捉弄人呢——天助我也!美啊,心中的那个滋味啊,自己的美梦真的这么快就实现了!

必须趁热打铁啊,校长马上趁机跟在了苏宇凡爸爸的身后去了苏宇凡的家中。

校长来到苏宇凡的家中,看见苏宇凡的妈妈躺在铺上仍是披头散发,她的爸爸不声不响地坐在自己老婆的床头上唉声叹气。

校长假意腥腥的表示非常关切地马上就去问苏宇凡:

“孩子,你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管怎样,我替你家做主,只要你说出来,我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孩子你相信我!”

经过再三逼问,苏宇凡好歹说出了妈妈被人强迫了的事。

校长迫不及待地跑到学校就拿起电话拨通了110,替苏宇凡的妈妈报了警。

临走时,他又假惺惺地跑到苏宇凡的爸妈跟前说:

“孩子的家长请您放心,哪个胆大包天,做出了这种见不得人的丑事,这种恶劣行为必须严厉的制止,狠狠的严惩,这是挑拨学校和贫下中农的关系,这是破坏教育革命,这种人必须严惩,必须发办!”

公安局派出所迅速开来警车,到案发现场一观察,法医捡到了一个灰布条,现场还留下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脚印。接着公安就根据校长“提供的线索”说,“今个晚上就是这个曾老师给学生补课才导致此事的发生。”于是,公安派出所的人就赶快到曾老师的寝室里去取证。

经过法医鉴定,这个灰布条就是曾老师衬衣上被扯下的布条,现场留下的脚印和曾老师的床前很长时间没穿过而又新沾上一些泥土的一双旧鞋子的尺码和底纹正好吻合。

公安局立即决定马上拘捕曾老师。

金花找到村长,叫他去公安局证明曾老师是一个好老师。公安局的警察告诉村长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老师也好,校长也吧;干部也好,平民百姓也罢,犯了罪,法律是不会留情的。金花该说的话说了,村长该做的事做了,就是没有确凿证据能证明曾老师是无辜的,是被别人诬陷的。

曾老师喊冤叫屈,说自己是冤枉的,是被别人陷害的。他说这件衬衣已经好几天没穿了,是换下的准备过些日子洗洗的,怎么就被人撕了个布条;自己也好几天没穿床底下那双鞋子了,那只是留阴天下雨时备用的,再说,自己正在给这个女学生补课,怎么有时间跑出去作案啊。

曾老师郑重地向公安人员申诉,说:

“这是污陷,纯属莫须有的陷害!你们的证据,这只能是一面之词,我要申诉!”

公安人员说:

“人证物证俱在,申诉也没有用,我们只能是按照事实的证据办事!”

曾老师到哪儿去找人给证明,到底是怎么知道人家是陷害呢?又是谁来陷害的呢?

他是哑巴吃黄莲,心中有数,可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啊?这么巧合啊,当时那个所谓的校长处处都在场,也是他给公安提供的线索。难道是他,他可是孩子的亲舅舅啊,怎么会对我下这么狠毒的手啊,应该不会吧?可是,自己真的找不出证据。再仔细想想吧,现场的取证,都是那个人给提供的线索,只有他和我住在一个房间,也只有他才有这种机会把我的东西借助作案,就是他,我要申诉,就是他啊!可是,没有逮着人家的手,捉贼捉赃,拿脏拿双。没有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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