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伏宣从小就过得很艰难,在吃人的世家大族里头,在权欲漩涡的中心里沉浮。
他的父母虽然是王氏嫡系,但并不受关注,只是中人之姿,在族中需要看人眼色,维持住地位也要绞尽脑汁。
在父母葬身天灾之后,王伏宣在族中的日子愈发困难起来,仰人鼻息,摇尾乞怜,才能换来一线生机。
族中长辈看不起他,族中兄弟姐妹欺负他,连例银吃食也会被克扣。
在有足够的实力前,反抗没有用,王伏宣想知道这个道理的代价很惨重。
某次被要求学狗叫从胯下爬过去,王伏宣忍无可忍,他还了手,砸破了族兄的脑袋。
次日族兄的母亲就找上门来,叫下人打断了他的腿,骂他只是个无父无母的低贱野种。
他躺在冰天雪地里拖着断腿,没有郎中,没有草药,甚至没有炭火。
如果不是奶嬷熬坏了眼睛做绣品换点药草,当时的家主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听还是请了郎中,他的腿就彻底坏了。
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落下了病根,那条腿走路快了一瘸一拐的,狼狈到让人笑话。
只要这条腿还是瘸的,只要他还坐在轮椅上,无论他爬得多高,那些人都会在背地里嘲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