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肚子还有孩子,她脱了衣服,他看了不太好。
施泊闻目光扫过她露出来半截洗白的腰,手微微蜷缩。
再等等,等手术取掉孕育囊他就可以……
“那你换,我也换一件。”
“别啊,这件多好看。”
林知恩忙阻止:“你和粉色很搭很好看的。”
“真的?”林知恩的喜欢和夸奖,让施泊闻的脸色好了不少。
他倒也不是无药可救的直男审美,觉得穿粉色丢脸,但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会穿粉,会喜欢上粉色。
在认识林知恩以前,他衣服永远只有黑白灰三个颜色,对外基本都是正装。
后来遇到林知恩后,倒是多了很多衣服,但也没粉色。
粉色和他是绝缘体,从扯不到一起。
可现在他审美却莫名其妙变了。
就莫名开始喜欢清新的颜色,特别是粉色,就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看。
“真的。”
林知恩点头:“我没开玩笑,而且你也不用压抑自己的喜好,就算你不是被孩子影响,真的喜欢粉色也没什么大不了。”
“外面那些人说什么男人喜欢粉色不够男人都是假的,真正负责有当担勇敢的男人,一身粉,他也是真正的男子汉,和衣服颜色没关系,他甚至可以画着精美的妆容,染指甲戴耳环,染粉色头发,都无所谓。”
“我们作为女性,自有我们的判断。”
施泊闻深思片刻:“我就只是觉得粉色好看,倒没想到要染指甲化妆戴耳环,也没想过染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