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回公司跟领导商量这件事,一周后带着合同又飞了一次那座三线小城。
那间酒吧里驻唱的乐队还是那一个,唱的还是那首歌,却换了个哑声哑气嘶吼的男人,带着歇斯底里的语气在唱之前的那首情歌。
好端端的一首歌变得刺耳又难听。
等到结束之后李丹找了过去,问那些人之前唱歌的女孩哪儿去了,却得到了一个很敷衍的回答,“不知道啊。”
“公司要签我们,她就是不同意,没办法只能让她走人咯。”那个吉他手撩了撩自己长到刘海的油腻得变成一缕一缕的刘海,“姐姐你找她有什么事啊?是有工作吗?不如介绍给我啊?”
最后李丹是找了不少人打听,最终在许壬的出租房外面敲了半个小时的门才终于等来一个睡眼惺忪的许壬。
后来李丹才知道当时那个乐队其实是许壬组的乐队,但她还未成年所以那个已经成年的吉他手就带着其他人和许壬在乐队的时候写的歌一起打包贱卖给了当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所谓“经纪公司”。
从那之后许壬就变得很不信任人类,跟人类的社交对她来说是一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