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又把肉瘤打成了肉渣。
肉渣无比艰辛地再次重聚成瘤,已经只有拳头那么大了,它颤斗着道:
“别打我了嘤嘤嘤,我就是你们要找的绣花鞋,再打下去把我打散了,就没有绣花鞋了。”
隋怜:“”
怎么还带狼人自爆的?
她要找的绣花鞋自己就说它是绣花鞋了?
它就不考虑一下,它应该装作不知道她要找绣花鞋的这件事吗?
两个小假人没有想这么多,假隋怜看了看肉瘤,又看了看汀兰的身子,“这姑娘原来的脚呢,不会被你给吃了吧?”
肉瘤晃了晃,不吭声。
隋怜心里有数,这东西只是暂时附身在了汀兰身上,只要把它从汀兰身上剥离下去,汀兰的脚就会变回原样,只是之后这个倒楣的姑娘会有一段时日不能行走,要在床上养好了才能下地。
但若是它附在人身上的时间久了,那就不一样了。
它就象是一条贪婪的蚕,吃的却不是宿主的肉身,而是宿主的魂魄。
而在这个蚕食的过程中,宿主仍会象常人一般生活,就是宿主的身边人也很难看出异样。
待宿主的三魂六魄都被它吃干抹净后,宿主的身子就会被它同化,变成一摊烂肉般的东西。
可在别人眼中,宿主仍然是原本的样子。
这就是它的本事,它就是上古时期便臭名远扬的凶兽混沌。
和古书中记载的不同,混沌并不是六足四翼的怪鸟,也绝非凶恶的走兽,它的真身就是一团没有面容也看不出身体却长了一张巨嘴的肉团,而此时附在汀兰脚上的肉瘤,其实是它的心脏。
对混沌来说,它的肉身随时都可再生,自然也可随便抛弃,它唯一不能再生的就是一颗心脏,而它却恰恰只能用这颗心脏来附身人类,以这种扭曲的方式完成进食。
隋怜记得,很久之前神女便在人间到处追查混沌的踪迹,但就在神女快要找到它时,它却从它附身的人类身上凭空消失了。
人们都传言说是天道看不下去降下了天谴,诛灭了这恶心残忍的怪物。
可现在混沌的再次现身,说明事实根本就不是如此。